大理灭门案再审宣判张满无罪
这是一桩时间过去近30年、当年所谓的“目击证人”几乎集体翻供的案件。
1989年12月14日,云南省大理市七里桥乡下兑村(现属大理镇)发生灭门惨案,村民王学科一家四口被杀,其中包括他不满10岁的一儿一女。两天后,尸体被发现,警方介入侦查。据案件资料和当年接受问询的相关知情人称,案发后一段时间内没有锁定犯罪嫌疑人,直到5年后,“凶手”、村支书张满被抓。
1997年,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张满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。判决书称,“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”,同时写道,“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,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。”
张满被抓后,一直在喊冤,称遭刑讯逼供做了假口供。他上诉、申诉。1999年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。经减刑,张满于2018年结束刑期。
2019年,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,认为“原生效裁判认定张满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”。
这让张满看到了希望。他今年75岁了,称自己“活着就为等一个清白”。他坐在院中向本刊记者讲述了数十年的经历。这个建于1980年的院子,曾经是下兑村上最好的,如今已是最破败的。这个家庭被时间包裹着,停滞在当年。
旧案似乎无人愿意提及。《南方人物周刊》找到当年明确写在案件资料上的参与办案的人,对方称自己当时未参与案件,委婉拒绝;本刊记者前往当年办理案件的各级机关采访,截至发稿均未得到回复。
血案
“死人啦,死人啦,”张凤兰的哭声打破了下兑村的寂静。
下兑村离大理古城不足5公里,与大理市区隔洱海相望。纵横的道路连接起村庄与外面的世界。上世纪80年代村里有些人就到外面闯荡,新鲜的话题在这里被广泛谈论,但从没有命案。
时任下兑村支书张满正要去村公所上班,村民张玉华刚把两口袋衣服装上摩托车准备去城镇卖,听说杀人了,都匆匆往张凤兰大儿子王学科家赶。张凤兰正时断时续地哭着。
血腥味从屋里向外渗。张凤兰儿媳妇赵丽英的尸体横在床边,7岁的孙子王高能、4岁的孙女王高田倒在床上,身上盖着大红色的被子。
村民越聚越多。眼看张凤兰瘫在地上,张满让张玉华把她从二楼背下来,又派几个村民守住大门、保护现场,之后骑上自行车到村公所报警。
▲张满当年就是骑着这辆自行车去派出所报案的
七里桥派出所、市公安局、州公安局的警察很快赶到,在院子的井里发现王学科的尸体。
根据当时的在案资料和多名在场村民的事后回忆,警察在现场发现了血脚印、血掌纹以及几缕头发。现场有张桌子,上面摆着两个酒杯、碗筷,像是曾经宴客,一些柜门被翻开,丢了辆野马牌自行车。
这天是1989年12月16日上午,警方推断王学科一家被害时间是12月14日夜晚。
多位村民对本刊记者的回忆串联起那两天的场景。14日下午,村民张利祥看到王学科买了点肉,后来又有村民见到赵丽英出来买酒,似乎要招待客人。
当晚下了一场雨,很快停了。村民赵凤泽回村时,月光已亮亮地照在路上,见到有个男人慌张地骑自行车从村里出来。
车道窄,赵凤泽下车让路,注意到男子背了个黑色的手提包,包内胀鼓鼓的。男子30岁左右,脸比较圆,中等个子,戴蓝帽子,穿蓝衣服。
15日,同村本家有人盖房子,邀请大家中午、晚上过去吃饭,这是当地的习俗,王学科也被邀请了。
村民杨炳负责写礼单,直到15日晚上,没看到王学科,他问一旁的王学科的爷爷,人怎么没来。爷爷说,“不来就算了”,没人想到当时其一家已惨遭杀害。
直到16日一早,灭门惨案的消息传遍全村,这在大理市乃至云南省都绝无仅有。村民杨瑞仙与王学科家是邻居,她家当时刚盖好房子,还没装门,案发当晚抱着女儿躺在床上,正好能看到王学科家的后窗。
她后来对警方回忆,那天晚上窗帘是拉着的,看到有根棍子影挥了下,以为是小两口打架,之后大约5分钟,灯灭了,也没传出别的声响,她没在意。
神秘的客人是不是凶手?夜里骑车的男子是不是凶手?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?猜测和恐慌在村里蔓延,更深的伤痛淹没了王家人。
张凤兰想“吓住凶手”,经常白天在院中大声叫儿子名字,在屋里挂块肉,透过窗户看到肉左摇右晃,不少小孩子被吓哭。
围绕案件的侦查快速展开。村子里的小伙子,尤其是有点偷鸡摸狗案底的青年,都被叫去问话。时隔三十年,当年被问话的一些村民向本刊记者回忆,他们被叫去按手印,脱下鞋在细细的沙子上一圈圈走,比对掌印、脚印。包括张满、张玉华在内的当天去过现场的人,也在16日下午第一时间配合公安机关盖了手印、脚印。侦查紧锣密鼓,却一直没有结果。
当时,村支书张满和王学科的父亲王世明关系不错,村上的很多人都能证实这一点。张满当过兵,做过民办教师,又是村支书,在村上属于有点见识的,还曾经教过王学科。出事之后,他也帮着王世明回想可能与谁结下仇怨。
在村民眼里,王学科是个老实巴交的人,媳妇也守规矩,不像是仇杀或者情杀,一家人都是安分过日子的。
王世明在村上小有名气。上世纪80年代,他在外面搞建筑队,成为村里第一批富起来的人,因为经济往来与一些人结下仇怨。有些村民觉得,可能是王世明的仇人害了王学科一家。
侦查没有了方向,警察来村里的次数逐渐变少,半年后不再来了。面对村民对缉凶的疑问,当时大理州公安局的某杨姓警察无奈地说,“坟墓里的人钻出来作案,我们查也查不到。”
▲张满在自家的老房子里
疑凶
惨剧在亲人那里,一刻不曾忘记。
王学科的岳父赵砥柱不断写材料、上访。信中写道,“这样重大案件得不到侦破,到底是什么缘故,我怀疑其中有什么弊端。”
他一遍遍述说亡者的遭遇:王学科28岁,会开车;赵丽英是他的小女儿,在家务农,安守本分,还会绣花;外孙与外孙女尚幼,却发生如此血案。他也讲述生者的悲痛,一家人从天黑哭到天亮,“就连看到的听到的广大人民群众无一个不落泪,无一个不悲痛。”
如今,赵砥柱与王世明已去世,更多内情外人无从得知。资料显示,赵砥柱写的这些材料后来被转给大理州公安局,案件得到重视。
1991年1月,案发两年后,王世明在公安局第一次提到后来被认定为“凶手”的名字:张满。
案件资料显示,当时王世明称是“臧玉、李某请杀手干的,张满也参与了”。王世明提到了与臧玉的经济纠纷,在陈述与张满的关系时,称两人曾在80年代初有矛盾,但后来关系一直不错,并常一起吃饭。
2020年12月,张满对本刊记者解释王世明突然的怀疑。他回忆,臧玉和王世明原本是结拜兄弟,关系不错,案发前王世明曾向臧玉借钱,臧玉没借,两人关系变差。案发后,张满与臧玉碰上,臧玉请张满转告王世明,“家里出了这种事,得借给他钱,想什么时候还都行。”
张满转告王世明之后,惹来王的不满,责怪张明明和自己关系好,为什么帮臧玉讲话。张满与王世明的关系由此变差。
1994年10月,王世明到七里桥派出所反映情况,直接说“张满杀了我儿子王学科一家四口”。这是张满第一次被视为“凶手”。
王世明向警方讲述,案发后他在村里调查,听说村民杨汝舟知道情况。杨汝舟告诉他,案发当晚在院儿闲(当地方言,“闲逛”的意思),看到张满走去王学科家,喝酒碰杯时,又看到王学科的鼻子被碰烂,喝完酒后,张满用一块条石把王学科一家杀死了。
2020年12月,本刊记者到下兑村采访,发现当年杨汝舟住处与王学科家相隔数十米,是斜对门,因地势原因,从杨汝舟家根本不能看到王学科一家的情况。
杨汝舟与张满的矛盾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事情。案发前几年,当地发生了一桩滇西盗烟草案,主犯是杨敏。彼时,杨汝舟的妻子字月香长期在外,是杨敏的“姘头”。警方通缉杨敏,并向时任村支书张满打招呼请配合。因为本家关系,字月香叫张满一声“老表”。
几个月后,字月香回村。当天中午,张满到村公所用手摇电话打给公安局称,“鱼在池子里了。”因旁边有人,张满不敢把话说明白。
张满觉得自己在本村要接着过日子,不想生矛盾,跟公安机关讲要保密。公安机关让他带着到杨汝舟的院子。张满说,“你们抓完人就走了,我还得继续在这里过,我请治保科的人带你们去。”
当天夜里,公安把杨汝舟的院子围起来,原想抓字月香,意外发现杨敏也在,一举抓获。不久,杨敏被枪毙。字月香后来问张满,“老表,抓人你要告诉我一声嘛。”村上没有秘密,字月香知道是张满报信。杨汝舟与张满自此结仇。
王世明反映情况后,围绕张满的调查展开了。村民再次被三三两两带去问话,问王学科一案的情况,也问张满情况。村民察觉到,张满可能与此事有关。
同村村民杨炳当时做着缅甸玉石生意,私下问张满,“是不是你干的,是的话,我把你送走。”张满呵斥,“当然不是我干的。”
时隔多年,杨炳告诉《南方人物周刊》,杀人的传言到了张满耳朵,他们商量着要不要去告王世明。张满因为案件侦查和办案的人有一些交流,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当时在检察院工作的一个人,对方称,“王世明疯子一个,不用理他。”
1994年12月20日,张满与妻子张玉吉、儿子张银锋要到3公里外的亲戚家参加嫁女喜宴。还没开席,警车到了,张满被戴上手铐带走。他随即得知了自己的“罪行”。半小时后,张玉吉和张银锋也被带到大理市公安局。一家人的生活自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▲当年发生灭门案的房子
证据
时隔5年,公安机关让张满回忆案发当晚在做什么。
张满称,他那天白天和村干部一起量地基,中午和晚上在村民张立孝家吃饭,这种活动一般村民会凑点钱,安排一家招待。村干部在村公所有宿舍,每人一间,有时候在村公所值班睡,有时候回家睡,喝多了经常几个村干部聚在一起,都住村公所。
直到今天,张满都记不清楚自己那晚住在哪里。张玉吉帮着回忆,那天张满是在村公所住的,同去的还有村干部赵体昌。赵体昌最初的供词也表述了类似的情节。
从被抓到刑满释放,漫长的羁押岁月里,张满只做过一份有罪供述。那是在被抓后第8天,他承认自己杀了王学科一家四口。
在那份有罪供述中,杀人动机是与王世明“有仇”,他买了专门的衣服和鞋子去杀人。张满穿43码鞋,案发现场的血脚印是39码,他称自己“把鞋划了个口子”。
此后,案件移送检察院、交由法院审理,包括之后漫长的申诉过程,张满坚称当时遭到了当时大理市公安局刑侦队警察的刑讯逼供。
张满在申诉中写道:“被抓后,我被铐在有挡板的椅子上,除了上厕所不能离开,被人用木棒打在身上,烟头烫脖子,开水倒在脖子上,手铐打头,头打烂掉。”
被抓3天后,张满被断粮断水。张满告诉监管,”我以基层人民代表(七里桥乡人民代表)身份强烈要求见检察院。”
5天后,警察对他说,“张满,你扛得住,你的儿子、媳妇扛不住,你的媳妇已经被送医院了。”针对张满在申诉材料中写的刑讯逼供内容,本刊记者多次联系张满提及的当事警察,电话与短信均未得到回复。
7天后的晚上,张满决定“交待”。张满称,无奈之下,编造了一份“假口供”,想着先把家人救出去,现场有那么多证据证明不是自己干的,以后还有检察院、法院,可以再说明情况。
他对本刊记者回忆,干警给他端来连汤带水的一小碗米线,大概有2两。他问,“怎么够?” 干警回答,“你4天没吃了,胃收缩,先给你一点,一会儿再吃。”
由于前期进过现场,也因村支书身份和办案人员打过一些交道,张满顺利“交待”了自己的作案过程。干警问他,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呢?
张满说,“捆上石头丢到洱海去了。”
“东西找得到?”
“东西在天上,你们上得去就找得到,上不去就找不着。”
后来,公安机关前往洱海打捞鞋子衣服,无果。
张满的妻子张玉吉和儿子张银锋也在同天被抓。张银锋回忆,已经记不得被关了四五天还是六七天,只记得自己一直在椅子上坐着,两只手被各铐一边,上厕所时才能解开活动。
警察曾对张银锋讲,“你爸都说了,你妈都说了,家里有血衣。” 张银锋当时年仅20岁,在家没挨过打,回忆称被警察扇耳光、拿脚踢。
张玉吉向本刊记者称,所谓的“血衣”,是案发后两三年时间,张银锋和王世明的孙子(王学科的侄子)爬墙折花,被围墙上的玻璃划伤留下的,白色的衬衣、裤子都淌着血,到村里找赤脚医生包扎。当时,张凤兰还特意来告诉张家,“你儿子跟我孙子折花,你儿子血淌下来多少。”
1994年12月28日,公安机关给张满出了收容审查手续。次日,警察准备带张满去指认现场。车子开到村口,一名警察告诉张满,“你给我好好讲。”
张满回复,“你把下兑村党员干部全都召集来,我会把这个案子讲得清清楚楚。”此时,妻子和儿子已经回家,张满决定把全部事情讲出来。还没下车,他又被拉回去,此后再也没有指认现场。
口供不止一份,新的目击证人出现。
同村村民杨汝舟与张双社均表示目击了张满的杀人过程。村民赵体昌的证词也在此刻发生变化,称原先为张满做不在场证明是假的,是张满要求自己做的,当晚没有和张满住在一处。
张满在2011年保外就医后,第一时间找了曾经是自己学生的张双社,考虑到涉及证据,还邀请了与张双社关系不错的一个人同去。
张双社表示,自己和父亲当时都被带走,如果不做“假口供”,就出不来,当时警察给他放张满的录音,说“他自己都承认了,你干嘛不说呢”。事后,张双社在一份录像资料中讲述这个过程,并手写了一份证明,证实自己当年做假口供。
2020年12月,本刊记者来到下兑村,在老年活动中心见到了杨汝舟。谈起当年旧案,杨汝舟表示,“记不清,不知道。”问到与张满是否有仇,他的态度一下子变差,“我有权利拒绝你的采访,我态度就这么一个。”但后来他又断断续续说,公安把自己带下去铐起来,不说就不让走。
张满和张玉吉后来去找过赵体昌两次。赵体昌哭诉,“(他们说)张满杀人了,你要是和他在一处,那就是你们一起干的。”本刊记者联系到赵体昌,他称当年的事记不清楚。
案件资料里能看到赵体昌曾被询问,“你回想一下我们问你的问题,你不讲清楚一下,你的问题就解决不了。”
案发后,张满作为村书记配合警察多次到现场。被抓后,有当时的警察称张满手上有伤,这成为后来认定他杀人的另一个证据。
而当时与张满同入现场的张玉华对记者表示,张满手上没有伤。当时来来往往那么多人,张满他们后来又去按指纹,有伤的话怎么可能发现不了?
审判
1997年3月25日,“王学科一家四口灭门案”一审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当时,两名目击证人张双社、杨汝舟均匿名且没有出庭。辩论围绕着证物展开。
和张满一同前去案发现场的多位村民证实,案发后,王学科家中有宴客痕迹,桌上摆着两副碗筷、酒杯。“神秘客人”的痕迹似乎没成为侦查方向,可能留有指纹、DNA的碗筷、酒杯,此后并未在审理阶段作为证物再出现过。
墙壁上印着一个浅浅的细小血掌纹,与张满的掌纹不符。血脚印是39码,与穿43码鞋的张满不符。
张满记得,侦查阶段,他听刑侦队的杨宝忠(音)提起,足迹已让昆明的专家分析鉴定,现场有两个人的足迹,为不超过165公分、年龄在25岁上下的男子。
唯一能给张满定罪的证物,是一柄锄头把,上面的血型与张满的一致。这把由昆明医学院鉴定的锄头把和此前《现场勘验笔录》中的锄头把不一致。其中,鉴定的锄头把为137cm,而勘验的是134.5cm。此外,鉴定的血迹部位是在锄头把中部及上端,而勘验的是木棒头部。
张满的律师姜文信在一审当庭指出:庭审出示的锄头把不是当时案发现场搜集的锄头把,庭审出示以及鉴定的锄头把显然是为了证明张满有罪而人为伪造的。本案现场的杀人凶器有石头、菜刀、锄头把,这些凶器上都留有大量的指纹,鉴定结果也显示指纹均不是张满的,但法庭却只出示了唯一有张满血迹的物证锄头把。
张满告诉本刊记者,被抓后,他曾在1995年至1996年被5次抽血。他怀疑锄头把系伪造,后来才涂上他的血。关于锄头把长度问题,测量人员称当时是目测、有误差。案发后同在现场的张满并不认可,“他们的小箱子里什么测量工具都有。”
1996年3月28日,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张满的儿子张银锋收容审查,直至1996年11月18日解除收审。1996年3月29日,张满妻子张玉吉也遭收容审查,直至1996年11月9日解除收审,原因是妨碍侦查。
张满回忆,需要几次连续稳定的“有罪供述”才能算认罪。由于自己的“假口供”只在同一时间做出,他经历了第二次“折磨”。1996年8月,他一直被铐在椅子上,除了上厕所,持续21天21夜,期间,大台灯一连七八天照着他的眼睛,灯泡后来都烧掉,组合音响也开到很大声,持续刺激耳朵。其他干警有看不下去的,有时候把音响和灯泡关上。
“搞死掉就搞死掉,不能再做假口供。”张满挨过21天,又被送回看守所。出来的时候,身上只有几个虱子,回去的时候,全身都生满虱子,用热水浇了好几次才好。
刑侦大队的教导员跟张满谈话,“张满,你关了二十几个月,性格一点都没变,你态度好一点,早就放回去了。”
“我没有罪,让我怎么态度好,8天8夜那次我做的是假口供,现场有证据,不是我张满干的,我反复说没罪,态度好就是你们说我有罪我就有罪?”
一审结束两年后,张满收到了审判长何晶平送来的判决书,判决书日期显示为开庭次日,即1997年3月26日。法院一审认定张满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。判决书称,“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”,同时写道,“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,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。”
对于“实际情况”,判决书没有展开描述。1996年,张满家人收到一封扔到院子里的匿名信,信封印着“云南省公安厅”,落款为“同情人”,里面写道,“公安局领导内部对此案看法不同,有分歧”。
这份判决引发了三方不满,张满称遭刑讯逼供、自己没有杀人,提出上诉;王世明对量刑畸轻、民事判决赔偿金额过低(6000元)不满,上诉;大理州检察院认为“量刑畸轻”,提出抗诉。
1999年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。此后,张满在狱中不断申诉。直到2011年,张满因病获准保外就医、监外执行。2018年3月,张满服刑期满,解除社区矫正。2019年11月13日,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,建议重新审理该案。
破碎
张满被抓后,家庭,乃至整个村子出现了不少他不知道的变化。
最初,张满的多名亲戚(兄弟、侄子、侄女婿等)被先后被带到公安局接受询问,检验掌纹、脚印。
四弟媳妇杨瑞仙作为王学科的邻居,多次被拉去审问。后来她因惊吓过度患上尿失禁,听见小车的声音“心就提到嗓子眼”。杨瑞仙称,她听说一个秘方,把猪心戳三个洞,一个放红糖、一个放冰糖、一个放桂圆,煮来吃了很长一段时间,恐惧才慢慢平息。
多年之后,杨瑞仙的儿子初中毕业,想去当兵,各项标准都通过了,却因为一纸举报信称“他的二爹是杀人犯”,参军未果。如今,这个渴望参军的男孩已变成中年男人,在当地做公交车司机。
当地警方一直没能找到“对得上号”的人,怀疑张满是和他人协同作案。下兑村有个婆婆和张玉吉关系不错,比张满小两岁,经常到张家串门。张满家的院子宽敞,有次她来晒玉米,不久后也被警察带走。
2020年12月,婆婆向《南方人物周刊》回忆,警察开车送她到村口,告诉她,“以后你不要去他家闲”。从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,没人再去张满家。
张满的母亲久不见儿子,精神状态不好,一家人瞒着她,说张满到外面去开会,每次一有警察上门,张母就赶紧戴上帽子,躲到衣柜后面,大叫“坏人来了,坏人来了”。
张满兄弟姐妹7人,父亲在2011年大年初二离世。活着的时候,张满的父亲经常宽慰母亲,“不要怕,他会回来”。去世之前,父亲留了500块钱,交给张满的大妹说,“你二哥回来的时候,我可能等不到了,把这500块钱留给他。”
1994年,张满的女儿张银华尚未成年。张满被抓后,她打定主意不嫁人,等父亲出来。直到张满在狱中传信给她,“你嫁人吧。”出嫁那年,她26岁。
▲张满的女儿在父亲被抓的时候只有14岁,当年的情形对她影响甚大
被抓后,张满和妻子张玉吉有过短暂的相见。那是1996年的3、4月间,张玉吉从大理市第二看守所被提出来,在大理市第一看守所住了一晚。当时张满就关在这间看守所。第二天,张满和张玉吉,以及另外三人坐同一辆车转监狱。
路上车坏了,警察把张满和张玉吉就近送到七里桥派出所,两个人关在一起。张玉吉见面就哭,张满说,“不要怕,你哭什么,我张满没罪。”短暂的相聚后,他们被带到第二看守所,看守所回复“关不下”。两人车都没下,又让人拉走了。
1994年,在张满作出“有罪”口供后,案件尚处在侦查阶段,但风声已经传到王世明耳朵里。王世明在村里拉起横幅,控告张满是流氓。张玉吉忍不住出去跟他对骂。
想到当年转监时见到张满的样子,她比划着向本刊记者回忆,“胡子那么长,都到胸前了。”张满在一边补充,“没那么长,玉吉记错了,只有指节那么长,她当时吓坏了。”
申诉
羁押岁月漫长,张满一直坚持喊“冤”。
年岁渐长,他的身体越来越差,在监狱里做火柴、捡豆子、抠核桃、掐辣椒把儿。狱友劝他软一些,写个不能劳动的申请。张满拒绝,“我不求这些人。”
张满让狱友用针帮他在手臂上刺字,左边一个“冤”,右边一个“仇”。他在监狱里经常写材料,让狱警拿去寄。几千号犯人里,申诉的屈指可数。他们这几个申诉的,被认为是“反改造”,其他人就属于接受改造。
当时监狱考核采取记分制,包括生活、劳动、卫生、改造等,犯人得到200分可以记一个功,能获得减刑机会。凡是申诉的人,改造分为零,认罪伏法可以得20分。张满由于申诉,月月得180分,一直减不了刑。
直到2004年,监狱管理局出台新的考核办法。2005年,张满转为有期徒刑。2011年,张满因患病保外就医、监外执行。
出狱后,张满一直身体不好,住在岳母家。2015年,他感到身体有好转,和张玉吉回到下兑村,“我身体好点儿了,要回去办我的事。”
他假借看病,到昆明去找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,法院表示已经驳回,让他找最高人民法院。张满开始新一轮的“寄信”。
申诉信每次都是手写,足足有101封,底单密密麻麻,上面是生锈的军绿色铁夹子。信有的是寄到北京,有的是寄到昆明,收件单位很多,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云南省检察院等。
张满每个月都会寄一次材料,普通挂号信一封八九元,特快信得21元一封。他家里经济条件不好,这些底单基本是普通挂号信。
2018年5月,由于案情的诸多疑点,云南省检察院介入此案,进入复查阶段。2019年11月13日,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,建议重新审理该案。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显示,经复查认为,原生效裁判认定张满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申诉人张满的申诉理由部分成立。
这让张满看到了希望。他告诉本刊记者,就是靠这股气儿撑到现在。张满今年75岁了,有高血压,每天都要吃药,妻子张玉吉因受刺激患上脑梗塞。他俩每人每个月能领107元“老人钱”,张满因是退役军人,每月能再领200多元。
老两口在村里还有4亩地,已经无力耕种,大块的包给别人,一年能有2000元收入。一些小块的、没人要的地,他就种些小菜,平时到田里转转,捡些废料喂鸡。
▲张满家里除了不多的几块比较大的田租给别人种植,就剩下这些很小块的租不出去的,用来种些小菜给自家吃
家里住的房子是1980年盖的,是下兑村第一座二层水泥平顶房。张满本来打算盖一层,在建筑队的王世明建议直接盖两层,亲自画了图纸,还借给他300元。
时间仿佛在这个家里停滞了数十年,如今这里已是全村最破的房子,木制的门窗、昏暗的光线,客厅的陈设还保留着上世纪80年代的模样。
几年前,王世明离世,故人不再。只有张满等在原地,“等一个清白。”